跳到主要內容區

 

港澳橋招生學費及生活費

學雜費、宿舍費及其他費用

一、學雜費:所有金額皆以新臺幣計算

  1. 本校114學年度入學新生之學分費及學雜費收費標準,將俟教育部核定後,公 布於本校網站(首頁→資訊公開→學雜費與就學補助資訊→學校及各學院每生 收費標準→收費標準表-一般生),(113學年度學雜費收費標準表)

  • 113 學年度學雜費收費基準業奉教育部113年4月19日臺教技(四)字第 1130041424 號函同意備查。
  • 收費類別核列「工業類」之系、所、科:電子工程系(科)、電機工程系 (科)、資訊工程系、機械工程系(科)、化工與材料工程系、冷凍空調與能源 系、工業工程與管理系(科)、景觀系(科)、資訊管理系碩士班。
  • 收費類別核列「商學(管理)類」之系、所、科:企業管理系、行銷與流通 管理系(科)、資訊管理系(科)、 休閒產業管理系。
  • 收費類別核列「文法類」之系、所:應用英語系、文化創意事業系。
  • 碩士班:學分費收取方式101學年度起入學新生改收四學期「基本學分 費」。「基本學分費」之計算:每學分費用(1400元)×所屬系所畢業應修學 分數÷4。碩士班研究生跨部修習進修推廣 部碩士在職專班課程,除原「基 本學分費」外,另加收學分費差額(以單科 3 學分為例,於加 退選確定選 課後,加收(4620 元-1400 元)*3 學分=9660 元);碩一、碩二應繳學費及 雜費, 碩三(含)以上僅收學雜費基數。 
  1. 宿舍費:
  • 學士班:茲提供本校113學年度住宿、網路使用收費標準供參:住宿費每人約每 月新臺幣3,000元,另宿舍網路使用費一學期250元。114學年度之各項收費 標準若有調整將再行公告。
  • 碩士班:茲提供本校113學年度住宿、網路使用收費標準供參:住宿費每人約每月 新臺幣3,000元,另宿舍網路使用費一學期250元。114學年度之各項收費標準 若有調整將再行公告。
  1. 其他費用:如生活費、書籍費、平安保險費、全民健康保險費、傷病醫療保險… 等。